救人性命擺第一,政府廣設電擊器(AED)!行政院長江宜樺29日出席「0529你我來救,心手相連總動員—全面推動公共場所設置AED宣誓記者會」時表示,衛生署近年來大力推動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(AED),於去年完成修法,且今年已規定公共場所都應設置AED。
江宜樺指出,根據衛生署統計,心臟疾病高居全國十大死因第二位,每年約有2萬人到院前死亡,若能因為AED的使用而救回一定比例的心臟病患,功德無量。
此外,衛生署依據高人潮、高效益、高風險與難到達的四大原則與參考先進國家設置經驗,於今年5月23日公告應設置AED之公共場所,包括交通要衝、長距離交通工具、觀光旅遊地區、學校、大型集會場所或特殊機構、大型休閒場所、大型購物場所、旅宿場所及大型公眾浴場或溫泉區等8類。
衛生署強調,突發性心跳停止患者,如果在1分鐘內給予電擊,急救成功率可高達90%;臺灣在推行救護車上裝設AED後,存活率已從小於1%提升至5%,以歐美、日本等國家的經驗,在公共場所裝設有AED,存活率可提升到30%以上。
另外,消基會也有號召民眾一起收集5分鐘救人一命的AED平面配置圖,只要拍下AED實體照片與該點平面配置圖,再標記AED的所在處,最後將照片上傳至消基會的Facebook粉絲專頁,若有朋友需要AED的時,就可緊急在臉書上找到設置位置,發揮救命功能。可見不管是民間還是政府機關,都相當重視AED的設置。
最後,江宜樺指出,政府在AED的設置上,應於法令面上突破並編列經費,宣導各地廣設AED;其次,許多公共場所人來人往,例如銀行、百貨公司、購物場所等,也應廣設AED,方便民眾就地取得AED,方便救人性命;最後,在AED廣設之後,也要讓民眾學會使用。因此必須結合政府、民間與民眾共同努力才能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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